信托暴雷之后 重新检视公募与私募

2020/06/08 12:59 下午 posted in  Investment

金融市场上的骗局太多,有些是没有技术含量的纯骗局,比如数十年前的法人股骗局、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份诈骗等等;有些稍有一点技术含量,比如E租宝、中晋等等。

还有一些,可能一开始并不是骗局,但最终为什么变成了骗局?比如一些有真实业务的P2P,比如最近实控人被抓的安信信托。

信托是持牌机构。中国金融行业里面,人大立法约束的金融领域只有少数几个。商业银行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信托法。

但安信信托——中国第一家上市信托公司的巨额窟窿能让投资者清醒一点的,持牌并不是安全的代名词。

对于普通人来说,除了关注自己的投资是属于权益类(股权)还是固定收益类(债券、债权、收益权等)之外,如果从防止踩雷的角度看,最好使用另一种分类方法。

这个分类方法原本是两个维度,但现在放在一起说也行得通。可以简单称之为公募、私募;或者净值型、资金池型。

这原本是有区别的。

比如公募基金都是净值型的,但同样公募的银行理财产品之前大部分是资金池的;保险机构发售的储蓄、分红类产品,也绝大部分是资金池。

银行理财的新办法出来之后,能在市面上见面的基金、银行后续公募产品,绝大部分是净值型的。

私募也不能说完全都是资金池型的,从法律约束上看,私募基金,信托等等,都应当以净值型为主,但实际上,大概只有私募证券基金中十分合规的一小部分是“净值型”的,其余大多只是形式上的“净值型”。

上海阜新系的倒掉,揭开了私募资金池这个盖子。

为什么私募的净值型产品——不管是私募基金还是信托——往往会沦为形式上的净值型产品?主要还是因为没有强制信息披露要求,强制信息披露要求是至少是指托管机构核验过的。而监管基本不可能对数量繁多的私募产品做实质监管。

普通人买公募产品,是最简单、回报最好的选择。

首先是道德风险,这一方面是上面提到的强制信息披露,另外也是因为公募的外部效应太大,因此准入门槛和监管都较强,公募机构的资本金等实力一般会较高。

私募为什么要有合格投资者要求?就是法规默认参与私募的投资者是有风险识别能力的。以上所说的公募若干优点,都要靠私募投资者自行把控。

当然,私募基金有没有规范?有,信托还有一部信托法呢。从实际操作看,私募产品的便利性和受监管程度是成反比的,和其道德风险是成正比的。

最近京东金融代销的广东基岩资本的案例,说明由于信息不透明,资金的使用方向基本不可能被投资者知悉。

其次,回报水平取决与基础资产,并不因私募还是公募形式而有所变化

那种认为私募的门槛高,能找到更多回报更高的项目,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

金融市场首先是一个信息市场,不存在只依赖少数人信息优势的洼地。这是什么意思?就是在同等风险下,不可能有的门类回报会显著高于另一门类,如果存在短暂的这类机会,涌入的资金会马上改变这种不平衡。

如果回报显著的高,一定也是风险额外的高。

其次从资金体量来说,门槛更低的公募产品的体量一定会比私募体量更大,私募也不存在依靠体量取得谈判优势的机会。

我从未见过亏光的公募产品,甚至亏50%的都十分少见。但私募里面,血本无归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