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可能成为第一个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国家”,今天某最喜欢跨界的前官员这句话再次为区块链增添热度。
但喊了五六年的法定数字货币到底是什么样子?是否跟区块链有关系?其实在央行人士过往表态中已经有清晰的面目。
迄今,先后有周小川、范一飞(副行长)、姚前(科技司、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支付司、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等对这一主题发言或者发表公开探讨文章。
他们的部分观点如下:
-
“研究数字货币,本质上是追求零售支付系统的方便性、便捷性和低成本,同时也必须考虑安全性和隐私保护。”(周小川,2018)
-
“这几项既可以是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数字货币,也可以是在现有电子支付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技术。目前国际上对于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也有了初步的分类,表明这是有多重可能的体系”(周小川,2018)
-
“法定数字货币的两种框架:央行直发模式,即央行面向全社会发型数字货币,负责发行流通和维护;“央行-商业银行”二元模式,央行发行数字货币至商业银行业务库,商业银行受托向公众提供数字货币存取等服务,与央行一起维护发行、流通体系。目前倾向于第二种”(范一飞,早期)
-
“技术路线上,必须中心化或部分中心化;变公有链为联盟链;变竞争性记账为合作性记账(POW不能用),让关键节点参与记账;实现一定程度的可追溯性(即不能完全匿名)”(范一飞)
-
应支持在线与离线并行;“前台自愿,后台实名”;(姚前)
-
“私有云+高性能数据库+移动终端”与“私有云+区块链+移动终端”的选择,最终实现减少清算环节,降低交易成本的出发点。(姚前)
-
“让中央更强大,让数据更安全,使终端更智能,让个人的支付行为更能动,一定是未来央行数字货币追求的目标。“(姚前)
-
“由于央行数字货币是对M0的替代,所以对于现钞不计付利息,不会引发金融脱媒,也不会对现有实体经济产生大的冲击”(穆长春,2019)
-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应采用双层投放体系,“中央银行-代理投放的商业机构”的双层投放模式是既适合我国国情,又能够充分利 用现有资源、调动商业银行积极性的选择。……代理投放机构需要向央行按 100%全额缴纳准备金”(范一飞,2018)
-
“在双层投放体系安排下,我国的央行数字货币应以账户松耦合的方式投放(即不需要经过银行账户即实现资金转移),并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范一飞,2018)
-
“中国现阶段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应注重 M0 替代,而不是 M1、M2 替代。”(范一飞,2018)
-
“为保持无限法偿性的法律地位,央行数字货币也不应承担除货币应有的四个职能之外的其他社会与行政职能。对央行数字货币加载智能合约应保持审慎态度。”(范一飞,2018)
那么综合这些表述可以得出一些已经十分明确的结论:
- 央行数字货币准备用来替代流通中的现钞,主要用于支付的(包括不会加载智能合约,不会承担其它智能);
- 央行数字货币可能基于联盟链,也有可能基于现有电子支付技术,但一定不会是公链;(见中心化管理和二元投放机制);
- 央行数字货币和支付宝、微信支付的区别是,它脱离了账户(有限匿名)。
这是不是你想要的数字货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