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科技创新的中心在说上世纪初从欧洲转移到美国,其中两次大战期间人才的转移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但从美国国内的视角看,有一些节点是特别重要的,这些节点都涉及到国家对基础科研的重大投入。
两位麻省理工的学者乔纳森·格鲁伯和西蒙·约翰逊在本书中详细梳理了美国使用公共资源投资科学技术的重要历史,其中一个核心立论基础是:基础研究具有公共性。
这种公共性有两个层面的解释,第一是这是非排他的,所有人都能从基础研究的发展中获益;第二,这也意味着有搭便车的可能,也就是从单个公司看,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并不适合。
因此要求政府以公共资金投入研发是合理且必要的。
美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史,恰好验证了这一点。比如1862年的《莫里尔土地赠与大学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范内瓦·布什建立的美国政府资助科研体制成功都是明证。
不过,如果以此概括美国的技术是如何领先的似乎也不足够。
在很多国家,这些基础研究投入是由企业的来进行的,比如日本、韩国、以色列等。
很难说这些不同的基础研究投入模式,是对美国创新模式的一个直接反驳。因为美国仍然是全球创新的发动机,后发国家,小型经济体在很大程度上受益于技术的扩散。日韩和以色列显然是技术扩散的受益者,很难将美国以外的经验,孤立地看作是一国政策选择的结果。
问题的另一面是,公共研发投资或者说研发支出,是不是创新的充分条件?恐怕也很难下此断言。微观地看,创新需要有两个明显的支持:包容和自由的文化;足够大的知识扩散和碰撞的网络效应。后者是讨论公共研发投资时会涉及的问题,但前者看起来并不是。
因此本书的视角其实是相对较窄或者较聚焦的,它更侧重指出国家对基础研发投资的益处和私人投资的局限。另一讨论美国创新的书《创新政策与经济发展》中讨论了不断变化的美国创新结构,其中指出在1860-1940;1950-1980,1980-2016期间,美国创新的主体和结构都是不同的,个人,大学,企业在不同的时间承担不同的作用。如果要全面地谈论美国创新的历史和变迁,这本书可能是更全面的。
比如在两位MIT学者注重的范内瓦·布什开创的公共研发投资时代之后,美国创新中最亮眼的部分还包括贝尔实验室,施乐这样的机构,这一点在本书中几乎没有体现。
从这一点看,本书很难以”美国创新简史“为名概括,它实际上应该是”美国基础研究投资简史“,仅仅是涉及了美国创新的一小部分。